把一块馍渣放在树下,躲在一边偷看,果然看见那喜鹊飞下来,叼走了馍渣,飞回树杈,几只小喜鹊伸出稚嫩的小嘴,围着妈妈叽叽喳喳。
憨女看得动心,把手指头含在嘴里,不知道想啥。
突然间,憨女看见了,路边的茅草上,露着一长串血渍,那血渍可能时间已久,变得暗红,这本来没有什么奇怪,常常有山里的野兽来村里糟蹋猪羊,有时半夜听得鸡叫,早晨起来一看,满村飞着鸡毛,寒冬的夜里,山民们常把家养的肥猪赶回人睡觉的屋子里,人猪同住一屋,害怕野狼来了把猪叼走。把羊赶进山洞里圈起来,山洞口子上还要挖一个深坑,常见野狼野猪掉进坑里,做了山民们的盘餐。可是这天早晨憨女断定,那血渍就是人血
那憨女有什么本领,能辨得那血渍是兽血还是人血其实道理很简单,只要一嚐就知道,人血带点咸味,兽血带点腥味。憨女把那血渍放到嘴里抿了一下,立马断定,这是人血。
这点本领是我从伯父那里学来的,究竟是不是那样没有试过,也不想试,我一见血就恶心。
言归正传。憨女立马断定,昨夜野狼可能叼走了谁家的小孩孩子对于憨女来说是一种诱惑,她见了村里谁家的孩子都绽开笑脸,孩子们常常跟在憨女屁股后面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