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壹掌遮天 > 正文 351 最后一战
何一方均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予追究任何责任。
    国际足联《球员身份与转会规章》第15条规定:“一个球员在一个赛季中出场的次数少于其所在俱乐部官方比赛的10%,可以成为提前解除其合同的体育竞技的合理理由。”
    算上足总杯决赛,阿森纳这赛季一共踢57场比赛,百分之十的话,就是大概6场,很明显,掌喆天超过了6场,不适用这个规定。
    因俱乐部拖欠工资而解除合同,虽然国际足联并没有规定得如此具体,但鉴于国际足联尊重各国本土法律法规的理念,对于各会员协会根据自己国家法律制定的解约事由,通常也应视为解约合理理由。
    这个也不行,像阿森纳这样的豪门球队,从不会拖欠工资。
    至于其他合理理由,对于如何界定合理理由的内涵与外延,国际足联的相关规定均未予以明确。
    但聪明的马克维茨认为,诸如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且不与足球行业特点相违背的其他解约事由也可以成为接触球员工作合同的事由。
    但翻看英国法律法规,确实找不出能解约的理由。
    “如果他们能砸出天价的话,阿森纳会放我走的。”掌喆天淡淡地说道。
    马克维茨一副请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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