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字。
谢缙送檀宁出门时,给了他一个信封:“我舅舅给你的补习费。”
厚厚一沓。
“和你前一阵子的失业金,明天开始,你有新的工作了。”
檀宁收下了。
那天开始,檀宁不再是穿着烂帆布鞋,在球场上,运球上篮的少年了,他已经半只脚跨入成年男人的亚马逊森林。
檀宁还没毕业,已经很习惯,穿着西装皮鞋,为谢家做事。
那日,他和谢缙拎着两个大旅行袋,一道到城中的一家五星级酒店找谢缙的舅舅。
行政套房里,已经有一堆男男女女在喝酒。
一脸稚嫩的檀宁,跟着比他脸熟一点的谢缙,在众人的疑惑的目光之下,走进行政套房的房间里。
谢缙的舅舅还在跟谢缙地声交代着什么,檀宁有些无聊了,走到房间的窗前,往下望。
半个繁华的城市,就踩在他的脚下。
他总算明白,为什么有钱人,要把酒店盖在城区,为什么人喜欢高楼,因为当你站在某个高度往下看的时候,会有一瞬间恍惚,恍惚觉得自己在整个城市拥有一席之地。
很多年以后,檀宁在想起那个瞬间,才明白,那个感觉,就叫做——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