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世界演义 > 正文 第五章 伊尹放太甲
    仲壬,统治时间:bc1723--1720年。
    仲壬,亦称中壬、燕壬、工壬、其壬、南壬,子姓,名庸,商汤之子,外丙之弟,商朝第三位君王。
    bc1723年,外丙的弟弟继承了商朝君主之位,以西毫为都城。
    仲壬继位后,由伊尹辅政,基本上遵守汤制定的法制,朝政相对比较稳定,国家日益强盛。
    在位年数4年后去世,兄太丁之子太甲继位。仲壬死后谥号为商懿王。
    太甲,统治时间:bc1719--1708年。
    bc1719年,仲壬去世以后,由开国元老伊尹作主,由太丁的儿子太甲继承了叔叔仲壬的商朝君主之位,以西毫为都城。
    太甲,子姓,名至,商汤嫡长孙,太丁之子,外丙和仲壬之侄,商朝第四位君主。
    由于汤去世时,太甲年纪很小,而外丙和仲壬的执政时间特别短,所以太甲继位的时候仅为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所以由四朝元老伊尹国政。
    太甲刚即位时,由于少不更事,沉湎酒色。伊尹就写了伊训、肆命和徂后三篇,以示太甲,教他怎样做一个好的君主,希望太甲能继承商汤的法度,以治天下。
    伊尹的太甲训已失佚,相传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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