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最多只能提名四位候选人。
选举董事有两种办法,一种为直接投票法,每一股份对每一位董事只有一个表决权。如此一来,持股超过半数的控股股东就可以完全掌控大局,让自己的人全部当选董事。小股东的投票权等于是零,如此一来,很容易令上市公司成为控股股东的一言堂,这令小股东的利益难有保障。
一种则为累积投票制,意思是每一股份在选举董事时都具有所欲选董事数的表决权。
举例来说,如果要评选九位董事的话,那一位持股数达三十股的股民,拥有的票数就高达二百七十股。他这二百七十股可是分配给每一位候选人,或者也可以集中投给一个人。
累积投票制有效的保证了小股东的权益,避免大股东垄断所有董事席位。不过如此做法,导致计票十分繁琐,而且选出的董事天然对立,也不利于公司内部团结。
累积投票制起源于英国,但却是在美国发扬光大。十九世纪时,美国的上市公司便已经推行累积投票制。尤其像加利福尼亚、阿肯色、夏威夷、伊利诺斯等州,更是强制推行累积投票制,确保小股东的权益。
哥伦比亚影业正是在加州注册的公司,因此它也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这也就给了小股东们一次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