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自发誓。
混名媛圈子的大部分人都听说过盛世阳光,我十七岁时被靓姐带到这里,到今天为止,已三经年了。
三年的时间,我从一个无知少女,变成了交际圈里最火的名媛,但我到现在为止,依旧很恨靓姐,她确实让我成为了有钱人上人,但是也让我成为这个社会道德范畴里最低贱的人。
说实话,做这一行确实来钱很快,女人最大的天赋,就是会用各种手段让男人心甘情愿的为你掏腰包。出卖色相、撒娇、耍脾气,甚至出卖自己的肉体。
但聪明的人,就会出卖自己的智慧,或者就是一些小聪明。
作为女人,你必须要明白一点,就是男人。你要知道男人这种东西,越是得不到,才越是对你心痒难耐,欲罢不能。他要你就给,他想吃,你就给他吃。那等他饱了,把你吃干抹净之后,你就被遗忘在墙角了。
所以既然如此,既能让男人因为得不到你而对你念念不忘,从而不断的捞钱,又能干干净净的混,在这个肮脏的场子里保留自己最后的一点干净,何乐而不为呢
因为得不到,所以更容易被客人垂涎,所以仅一年的时间,我就成为了盛世阳光里最红的当家花旦。在各种小姐和客人的嘴里,对我的评价也是褒贬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