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国拉维斯的夜市霓虹闪烁,车来车往,热闹不已。
刘轩横抱着许苑在一条条小巷子中快速穿梭着,如果许苑回过神来的话,一定会非常奇怪。
因为刘轩竟然对这里的地形结构都这么熟悉,从来没有进入过死胡同。
其实这是刘轩的习惯,每次任务之前他都会先熟悉环境,这次来拉维斯也是一样,事先记熟了整座拉维斯城的街道地图。
也许普通人会被密密麻麻的街道地图给看得头晕眼花,可刘轩不是普通人,在训练营里的特工强记训练也不是白练的。
更何况因为基因药的缘故,他的大脑潜力早已挖掘出来很多,记忆力远胜一般人。
刘轩专挑阴暗的小巷子走,一般人会认为闹市区人比较多,相对更安全一些,杀手肯定不敢贸然出手。
如果说是佣兵的话还好,他们的行为动静比较大,在闹市区里发生战斗很容易引起骚动,到时候刘轩带着许苑大可趁乱逃走。
可刘轩自己就是个杀手,他很清楚杀手的行为动静非常悄无声息,杀手要杀一个人,也是不会管你在什么地方的。
再者闹市区相比起人烟稀少的小巷子更危险,因为人太多了,相对的可躲避空间也缩小了。
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