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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祖答应自己的事,还是满爽快的。前几日就有内侍到太子府宣读烈祖的旨意,命自己去庐州的白鹿书院就读,而且不但如此还给了自己一个官身,就是庐州的合肥县县尉一职,县尉是唐代县级政府中的重要官员。对于其职掌,《唐六典·三府都护州县官吏》记载:“亲理庶务,分判众曹,割断追催,收率课调。”唐代县级政府行政机构中,县令是长官,负责统筹全县之政务;县丞是副长官,辅佐县令行政;主簿是勾检官,负责勾检文书,监督县政;而具体负责执行办事的就是县尉。其职掌包括行政、司法、财政等各个方面,是具体负责庶务的官员。虽然说像合肥这样的州郡治所,属于上县应有两个县尉一个管司法,一个管财政的,但是李丛嘉自己去吏部打听过了,现在的合肥县就一个县尉,自己到了,跟现在的县尉交接后也是自己一个人,吏部也没安排其他人,那自己岂不是也要一手抓,这不就相当于后世的常务副县长么。一个县那时候的人虽然没有后世多,怎么样也有个好几万人吧,好几万人的事务,却让自己这么一个孩子来处理。虽然自己才能出众,但是在身体上别人看到的也只是一个九岁的孩童。烈祖皇帝让个会引人非议的孩子做这么个实务官,就不怕世人说他儿戏?还是他对自己这个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