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
堂内,雾隐坐在待客桌的主侧,这所谓的待客桌不过就是一张光溜溜地长板条,只在上面铺了层印花扎染布,布条较长,垂到了桌腿的腰间。边缘的布为了好看,隔着几处就挂上了流苏,到有一番锦上添花的滋味。台面上,一个白色净瓶充作装饰,瓶里插着几株新摘的曼珠沙华,为了好看,上面还刻意撒了点水儿。在然后就是一张素白的宣纸铺在上面,纸张糙的很,一看就是从鬼市淘来的便宜货。纸上一块黑色大理石镇纸看起来倒是耐用的很,纸的右侧的笔架上架着一只开了叉的狼羊双毫,笔杆和笔尖儿都细细的,用来写小楷倒是刚刚好。
陆清韵一进酒馆,两只鬼眼便四下打量着,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这是一个地府的破落户儿,就是当年蒋公府最下等的仆人房也比这精美上几分。陆清韵素来是个高傲、讲究的人,便是同顾笙过得那几年清贫日子都要嫌着嫌那儿,更何况后面还托给了个有钱有势的军官当姨娘。而这样破的小屋自然也是入不了她的眼,老板娘请她落坐的长条椅,她委婉的推拒了,生怕侮辱了她那高贵的腚。
老板娘自然是看出了她的嫌弃,没多说什么,却也懒得同她计较,更不会好言好语相待,只是匆匆问清了她的来意。在弄清了她的意图后,沉默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