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执行大多需要强制力。国家机器的暴力工具,不是在这样一个世界里可以轻松建成的。
就拿海皇来说,他十分崇尚制度的力量,所以迷踪之海在最初就颁布了相当详尽的法律。但是,迷踪之海的大部分地区,法律的执行全都依靠军队暴力实施,必要的时候刑罚会变得很重,人头一砍就是一大堆,以产生震慑的效果。
苏谨修并不想走上这样一条路,这样持续下去。迟早会让自己变得疲于奔命,苦不堪言。所以,暂时地,他用一个极度简洁的《律令十二条》规定了苏芳绿洲之内必须禁止的行为。然后,用一种适度宽松的安定,给人们一种对未来的期待。
但是仅凭这样是不够的,应该有什么更好的方法,更好地统御这片回归了蛮荒和原始的土地。
有一个分粥的故事,讲的是有七个和尚每天要分吃一桶粥。试了很多种方法——轮流分。选道德高尚者分,在监督之下分,都无法确保公平,负责分粥的人总会找到漏洞,给自己多分。最后,人们终于想出了一个有效的办法——负责分粥的人拿最后一碗。就是这样,每天七个碗里的粥都一模一样地多,这是分粥的人避免损失的唯一选择。
人的本性就是这样,总是趋利避害的。好的制度,应当是简单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