俘虏、被征服部落贡纳的青年男女及儿童或由此而形成的奴隶。使用人牲的数目多少不等,一般为数人、数十人,有时更多。
人牲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农业崇拜。约从公元前4000—前1000年人牲在从东方到地中海这一地区的许多古代民族中都曾流行。墨西哥的玛雅人、秘鲁的印加人和非洲的阿沙特人也有过这种习俗。
中国新石器时代龙山文化的遗址中,曾发现可能用于祭祀的俘虏骨架。到商代,人牲作为一种制度流行广泛,如安阳殷墟中,出有数以千计用活人祭祖的祭祀坑。到西周,这一制度仍然保留。
东周时期逐渐衰落。中国边境一些少数民族迟至封建社会阶段仍有人牲。据《殷墟文字甲编》二九九二片,卜辞记载商王一次屠杀三十名羌人祭河神。而这,只是在殷墟甲骨卜辞里见到的杀人祭祀的记录之一。
光商王武丁时期的人祭卜辟就有甲骨673片,卜辞1006条,祭用9021人,另外有531条未记用人数。其中一次最多用五百个奴仆作祭祀。《易卦爻辞》上说:“高宗(武丁)伐鬼方,三年克之。”此外,土方、吕方、苦方、龙方、马方、蜀方、盂方等小国也经常遭到商的攻击。
《大誓》记载周武王的话说:“纣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