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骨骨髓融入汤中,再小火慢慢炖半个小时左右,将那些软些的骨头炖得酥烂,可以直接咬着吃掉……就像现在这样。”
林牧把砂锅锅盖揭开,顿时一股白雾扩散开来,小萝莉吞咽口水的声音,一下子大了许多,摇林牧衣角摇得更用力了。
汤勺从锅里舀了一勺鸡汤。
只见那汤几乎几乎看不出是汤水,更像是藕断丝连般的蜂蜜,汤汁明亮,熬炖的时间久了,所有的营养都散发了出来,加上鸡骨骨髓,让这鸡汤上,又多了一股胶白色,香气更是浓郁。
“你被抓了七次!
一次一块肉!”
说完,在林野郁闷到吐血、三条大狗哈着舌头兴奋地转圈的目光中,林牧从砂锅里夹出七块鸡肉,那炖了n久的肉,几乎已经沾不住骨头,一一吹凉后,靠着汤勺才被倒进三只大狗的食盆里。
肉一进盆,发出的轻响还没落下,三只大狗就已经“嗷呜”一声,把头埋进食盆里,大口吃咬。
说是吃咬,其实根本就是吞了,这才真叫“入口即化”,舌头一压,鸡肉就变成片片碎小肉丝,几乎化进了喉咙,只有那些脆骨软骨,才存着一股子嚼劲,吃起来分外地爽快。
甚至,有的那些关节处的骨头,拿牙轻咬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