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南郊买了一块地建了一栋楼房,还开了一个丽足足浴店送给她去经营和打理。阿霜的老家有一个行动不便的母亲。还有一个长期在外打工的妹妹,叫阿霖。她和妹妹阿霖之间关系不好,两人之间没有来往。案子发生后,公安方面联系不到阿霖。母亲被接到长沙公安局确认尸体后就住在了被害者生前所居住的楼房。母亲对女儿在外面的情况一概不知,不过每个月她会接到两个女儿寄来的共计三千块生活费。
报案人是租住在受害者隔壁房的一位中年女子,叫刘丽琴,在被害者经营的丽足足浴店上班。被害者是她的远房亲戚,也是她的房东兼老板。被害者生前平时喜欢和不同男人来往,平时足浴店的琐事如收钱、记账都是叫刘丽琴帮着管理。在受害者失踪之前的一些日子,刘丽琴几乎每天能见到被害者出去买菜、逛街,一周之内偶尔会看到她去店里一两次。但后来大约有好几天未见到她,以为是出去旅游去了,或者新结识了哪位男人,一起出去玩了,所以没怎么放在心上。但后来足浴店来了一个新人,需不需要录用需要经过被害者同意。这时打她手机才发现她手机不能打通。于是,她向附近的沙露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民警到房屋门前,发现没有人开门,便强行破了铁门进去,结果发现被害者倒在大厅门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