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每天都要去工地里搬砖呢俺在这里唱歌,一分钱都挣不到,哪有钱去流浪”
楚航默然,低声道:“就算没有钱,你还是坚持在街头唱了六年”
男子点了点头,理所当然道:“虽然没有钱,但俺很快乐,俺喜欢摇滚,俺的梦想是成为摇滚巨星,虽然俺没有那个天分,可俺还有这把吉他,还有这副嗓子,俺还能唱给路过的人听,这样就够了。”
楚航怔了许久,犹豫了一下,问道:“有没有人说过你唱得并不好听有没有人曾经劝你放弃”
“当然,俺遇到过无数人说俺唱得难听,可那又如何”
男子忽然收起憨厚的笑容,神情严肃,无比认真道:“喜欢的摇,不喜欢的滚,这就是我的摇滚”
那一刻,沧桑落魄的男子仿佛只是流落街头的国王,似是在谈论着属于他的国度。
楚航不由得柔声道:“继续唱吧,我还想再听听你的摇滚。”
“好”
男主憨厚一笑,重重点头,手指拨弄琴弦,吉他声悠扬响起。
前奏一出,楚航眼睛微微一亮,这首歌他听过。
这是一首几百年前的老歌,由于三大文明变迁的缘故,流行音乐的文化也受到了影响,好听的原创歌曲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