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的挑剔。
皇宫里各色藏书应有尽有,她又是个深宫寂寞人,有事没事手里便爱捧着书,老皇帝闲下来了她就陪老皇帝吃喝玩乐,老皇帝忙起来她就自己捧着本书啃。
她自小是过目不忘,皇帝的书多之又多,进宫五六年就已经被她看得七七八八,除了医书她完全不感兴趣,连看都不看,翻也不翻一下之外,别的她都是遵循开卷有益。连天工开物及一些木匠类的书都小有涉猎。
心里有个貂皮,便入驻了整座森林。在看书的时候,她自然而然地看到有关貂皮啊,皮毛啊这些就格外感兴趣。偏他又是过目不忘,看到了想忘都忘不了,就记到了如今。
初时便宜儿子提起来硝皮毛赚的钱更多,她根本就没放在心上,那工序繁琐又肮脏有味道。她堂堂贵妃何必把自己逼到如此境界?靠柴榕打猎他们照样也能过的很好,能赚钱又能吃肉,潇洒!
出乎她意料之外的,穿在她身上价值上百两的貂皮大髦,他们捧着小貂自以为发家致富了,居然卖的连大髦的零头都不够!别说大房子了,连几件像样的衣裳首饰胭脂水粉都买不起——这一次瞬间就打击了她的信心,就这程度要想达到木墩儿设的三年一小富五年一大富十年内成为地方首富这样的目标,简直难如登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