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一开始晨曦确实有些不甘愿,但是看叶景迁疼得哇哇大叫,又不良于行的样子,心里还是有些小小的歉疚的,她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狠心。
好在晨曦还算有些护理的经验,做起事来也不是那么手忙脚乱。上次周骋在医院躺了大半个月,她也一直照顾他着他,所以说护理经验她还是有一些的。一想到周骋,晨曦的神色一黯。甩了甩头,暗叹一声,她怎么又想起那个人来了!
只是叶景迁可比周骋难伺候多了,生活习惯上挑剔得很,小镇的医院当然比不上大医院,医疗条件、卫生设施都差了一大截,而且小镇的医院已经造了二十多年了,除了有些老旧以外,还有一些腐朽的气息。也就是说,像叶景迁这种住惯了大城市的人,怎么可能会习惯这种地方呢!
倒不是叶景迁没钱去更好的医院,而是小镇上只有那么一家医院。如果要去更好的医院,那么势必就要离开小镇去就医。
但是一旦离开小镇,那他就见不到那个自己想见的人了啊,而且他身上的伤也算是白白受伤了。况且,叶妈妈已经拍板过,在他住院期间,晨曦是要一直照顾他的。所以,为了让自己的血流得有价值,他还是咬了咬牙,住了下来。
但是叶景迁挑剔的毛病那真是无处不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