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驾驶的也应该是士兵,而不是如此美丽的女人。
难道这个镇子,比自己还要想的复杂?
几个人正准备离去,旁边人高的玉米丛里,突然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这声音的动静有点大,不像是野兔野鼠这些小型动物发出来的声音。几个人自觉噤了声,将武器提起,瞄准了周围,就连方天也把他的手枪掏了出来,瞄着周围的玉米丛。
风开始变得更冷了,几个人不敢大口呼吸,背靠着背围成一圈警戒。星光洒在他们的身上,在地下留下影子。
声音再次响起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终于,众人眼前的玉米丛被一双手拨开,走出一个人来。
是斗篷男。
几个人松了口气。
斗篷男的斗篷有着自动拟色的功能,时时刻刻会模拟身体周围的环境。斗篷下,在星光扑洒下,能依稀看到他涂满迷彩的半张脸和一双蓝亮的双眸。
“看到那辆跑车了?”斗篷男问。
麦克雷点点头,反问道:“你去了酒馆?”麦克雷没有选择去酒馆,也没有直接去尖叫镇,他选择了蹲在玉米地浪费一个白天的时间,这里面还有一层想法是,想看看这件事情对于斗篷男到底有多重要。
如果这件事情对斗篷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