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儿是在故意躲程宇。他心虚啊,觉得这种事儿解释了反正十有八九也得挨一顿臭揍,还不如啥也不说,直接开溜闪人。
当然也不是永久地躲下去,罗战这人心里也划了个小九九,跟程宇玩儿一出欲擒故纵的小手段。
追求对象追得太紧,软磨硬泡死缠烂打得,让对方连个喘息歇脚的机会都没有,这样他越追程宇逃得越远。有了那一夜酒后动情,罗战自以为是地认为,程宇明摆着对他动了心,发了情,有了暧昧,就是面皮太薄死鸭子嘴硬不承认。他这么一躲,程宇过几天必然会惦记他,念起他的好,没准儿自己上赶着地就倒追来了,俩人这档子美事儿不就成了吗!
当然,另一半儿原因是,罗战自己忒么的确实伤了。
也是他活该,小妖啖了唐僧肉,这人就欠收拾!
程宇自从胳膊微残,近战肉搏大受影响,碰上稍微硬一些的点子,单手甚至无法实施擒拿,但是他的腿没有废。
程宇那腿上是什么功夫啊?罗战当年是亲眼瞧见的,一脚可以踢碎下颌,踹破胸腔。敌我双方相距两米之外,五米以内,程宇的腿是无敌的,杀伤力一般人都扛不住。
若是往常与歹徒搏斗,出手都留着力,但是那晚程宇喝醉了,醉得不醒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