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反贪局专案 > 正文 第 3 部分
道:“我没有严格按照党的规定来办事。”
    他接着说:“把送钱这个事情,最初是当成礼尚往来的一种交往,看得比较简单,比较温和,是好事情,不是什么坏事情。”
    至此我们看到,他不会保护自己。接受他人钱财,用职权给他人办事,这是一种受贿行为,是犯罪。他却认为“不是什么坏事”。可见他对这些问题没有认真考虑过,他全力以赴要干出点政绩来是真的。他只顾干,不会防。
    因为他是一个成功者。
    他在此之前的历史一直是一个成功者的历史。
    他凭着一股闯劲干上来。那是改革开放初期,很需要他这种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人。
    他回忆这段经历时说:“毕业分配到企业里工作了15年,我有一个特点,工作比较投入,这是我引以为荣的吧。我要工作,我就全身心地去工作,一直到把工作干好。正因为这样,党组织很信任我。”
    1982年提拔为三冶某公司代理党委书记,1984年调任海城县副县长,1985年提拔为海城市委副书记、市长,1987年出任鞍山市市长助理。
    上边很欣赏他,他又干得好,便这样步步高升。他的短处被掩盖起来。短处是什么呢?很难说,但一贯地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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