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反贪局专案 > 正文 第 9 部分
此办理,实得车款二十二万元,关某给李玉书谎报说卖了二十二万元。后来,李从关某处取走十五万元,另五万元案发前仍保存在关某手中。
    二,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关某曾与杨树清、俸世雄及李玉书的侄儿王德军等人在成都成立了成都蜀达实业公司,在中央花园购买了一套房子,没有具体运作过什么业务,只是一次按李玉书的安排,同俸世雄与成都罗德园艺公司总经理梁瀛签订一份虚假的草籽购销合同。罗德公司后来就以预付草籽款的名义划来二十四万元,关某与俸世雄又按李玉书的指示将此款取出交给了杨树清。
    专案干警先后赴南充、遂宁等地,最终在成都找到了梁瀛。梁交待了送钱给李玉书的事实:一九九九年十月,罗德公司在成乐高速路取得了九百六十万元的绿化工程后,李玉书多次找到梁,称梁在成乐路取得这样大的工程应该有所表示。梁瀛后来按李玉书的要求,采取签订虚假草籽购销合同等分四次通过转账和付现金的方式,送给李七十四万元。同时,李玉书在给其情妇赵某买车时叫上他和乐山人严正西一起去,严出了十万元的车款,梁没有出钱,只是按李的吩咐将车上到自己的名下。
    专案干警同时找到俸世雄,俸是李玉书的外侄。他证实了有关虚假草籽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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