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官场风月 > 正文 444 捉奸(四)
出院了。当天夜里,刘明强和李梦晴两人抱着孩子来到一家孤儿院,李梦晴掉着眼泪非常舍不得把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孩子放在了孤儿院的门口,在孩子的身上放着一张卡片。上面写着孩子的名字叫做刘箐。本来刘明强准备按照以前说的把孩子的名字取做李思晴的,但是李梦晴不许,硬要让孩子姓刘,至于后面的箐字则是为了纪念两人在内蒙古的这段岁月。
    怕孤儿院的人现不了孩子而让孩子受罪,刘明强拿着几个大石头砸了孤儿院好几个窗子的玻璃,最后等孤儿院的人全部惊醒过来才在孩子的身上放了一万块钱现金后走开,两人都在远处看着,至于这一万块钱刘明强是当做给孤儿院的人赔玻璃费的。
    等到孤儿院的人现孩子并且把孩子小心的抱进去两人才安心的回去。
    第二天天才刚亮,李梦晴便进了孤儿院。与院长说是来领养孩子的,然后一眼就挑中了正握着奶瓶喝奶的刘箐,然后一切很简单,刘箐变成了李梦晴领养的孩子,而且一切手续户口什么的都有了,孤儿院院长问要不要把孩子的姓改成李,李梦晴当初否定。然后办理好一切手续李梦晴给了孤儿院十万块钱带着孩子离开了。
    两人又在呼和浩特待了几天,然后刘明强把李梦晴送上了飞往北京的飞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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