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的关系亲近了不少,出门后他就背着小家伙走在最前头,夜百合跟在他们身后,替他们撑着伞。
我和漂亮公子哥落在后头,大概意识到,我是故意放慢步子的,漂亮公子哥抖了抖身上的白雪,望着前面的三只灵体鬼怪问道:“美女老板,你说这样看上去,他们像不像幸福的一家三口?”
“如果百合姐没有遇上楚秧,或许她和黎辞真能凑成一对。”我照实回答。
夜百合是温驯的女强人,有自己的主见,也有女性最常见的软弱,她这样的,需要一个了不起的男人相配,除了了不起,这个男人也应该有自己的主见。
黎辞虽然脾气古怪,有些坚持让人哭笑不得,但他绝对适合站在夜百合身边,做那个她可以依靠的人。
只不过,缘分这个词剪不断理还乱。
要是我不知道楚秧,也许还会费些心思撮合他们,可惜,我不仅知道楚秧的存在,更清楚楚秧在夜百合心中的地位。
“楚秧?”
“嗯,百合姐之所以来这座城,就是为了等楚秧。”漂亮公子哥有些惊讶,我没有多想,只是顺口做了应和。
之后漂亮公子哥没有再开口。
前面黎辞走的太快,我担心跟丢,也没有怎么关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