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属遇难了他们一定会给予高额赔偿的。
高明打听了周围的矿工,详细地了解了事故的经过。原来事故发生时,有100多人正在井下作业,除了一部分人幸运逃脱外,尚有40多人被困于井下,生死不明。其中一位幸免于难的矿工心有余悸地对高明说:「就在半个月前,我们在井下干活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井下煤层蓄水仓有渗水现象,并及时向矿主作了报告,可矿主对于煤层渗水的事情只是简单地用水泥糊了糊,依然让我们继续下井作业。当时我们说不干了,可老板不给退「安全金」,所以我们只能坚持到现在。」
高明知道矿工们所说的「安全金」是兴安煤矿从工人每个月的工资中都扣除的5%的安全风险金。按照矿上的规定,如果在一年之内没有发生任何工伤事故,工人才能拿到全额的安全风险金。事实上,这笔安全风险金应该由矿主向安监部门缴纳,而在兴安煤矿,矿主却把这笔钱转嫁到了矿工身上。
高明又听矿工们说道:「事故发生后,矿主已经放出风来,让家属们先不要对外声张,如果谁家真要是死了人,每人将得到10万元的赔偿。」
那矿工说:「10万元是不少,但是用来买我们的命其实也不多啊,要知道一家老小还等着我们养家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