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举报他们集体**,接同学会之名,行集体**之实。
当时的场面,都已经被警察“咔咔咔”拍了照片,想抵赖是不行的。
易小林带领大家抗议,说这些照片就是证据吗?都小学时候的老同学了,有的十几、二十年不见,见面了有一点点激动难免,有一点点亲密接触,那也是人之常情,有什么大不了的?怎么能叫集体**?
易小林和胡东比较热心社会活动,场面上的朋友不少,很快有朋友找到派出所说情,而且对警察们提出警告,说千万别把事情搞得过分,到时候不好收场,集体**这个罪名,可不是想了就能随便说的,得有实质性的证据,他们脱衣了吗?造爱了吗?都没有,都没有那有什么?摸几下亲亲嘴巴,是不可以定罪的 。
警察方面决定叫易小林他们写保证书,然后放人。
易小林说:“不行,我们不走,坚决不走。”
易小林和胡东要求警察们赔礼道歉,还要赔偿他们的精神损失,平白无故吃他们这一吓,会好久建立警察心有余悸的,得有个说法。
最后倒是警察们服软,说他们抓人的时机不对,有点早,应该等到他们都脱光了开始造爱欲罢不能的时候,再破门而入。
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