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教育、挽救失足妇女工作。
对卖淫妇女视违法程度,区别情形予以处罚,对被强迫卖淫的受害妇女,迅速解救,一律不得进行处罚,并启动对受害人刑事救助机制。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群众性和社会性。
在官方辞典中,妇女的定义是成年女子的通称,其中“妇”即有已婚女子、妻子的含义。
在中国的传统的说法中,妇女一般也是指已婚女子。
妇女是成年女子的通称。不单纯指已婚妇女,年满18岁的女青年也可称妇女,18岁以下称少女,14岁以下称幼女,7岁以下称儿童。
在中国大百科全书和康熙字典中均对妇女的定义为已婚妇女,这就有个歧义。
那么,未满十八岁的“卖淫女”该怎么称呼呢于是有了下面几种说法。
1、 刘绍武局长说的话似乎很人性化,说明它们知道人是需要被尊重的。但是觉得“失足妇女”这个称呼不妥,部分妇女可能是因为失足而卖淫,却有很多是因为别的原因而卖淫的。
2、比如有些场所,就有不少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