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把时间稍微回溯到一个多月前。
2004年4月1日。愚人节。
经过一个多月的尽职调查和谈判,风行在线以赵一华为首的收购团队,正式与沪上浩方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股东,就收购条款达成一致。
本次收购浩方,风行公司采用了vie结构,以风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风行bvi”公司,在沪上张江高科技园区新注册成立了风行信息技术(沪上)有限公司,以这家公司作为收购主体,与沪上浩方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李立钧(425%)、朱崐(425%)、徐耀胜(15%)等人,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以总金额3600万美元的价格,收购三人所持有的沪上浩方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份,三人持有公司合计100%股份。
随后,风行信息(沪上)公司再通过一系列的《股份买卖协议》、《软件使用许可协议》、《借款合同》、《购股选择权协议》、《股权质押合同》、《股权代持协议》等,将其持有的浩方在线股份由姚晓光、张志帧两人分别代持,其中法人代表姚晓光。
至此,风行在线及其实际控制人林风就通过风行信息(沪上)公司控制协议,实际控制了浩方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