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还是显得架构纷乱,没有形成合力。
而且,在行业影响力和版权、曲库的规模上,也并没有达到林风期望的高度。
林风思考之后,决定从整合唱片公司和音乐客户端两个角度入手。
…………
以林风如今的眼光,小打小闹,已经不是他的风格了。
看了赵一华等提交上来的研究报告之后,他把目光对准了传统的全球四大唱片公司。
原因很简单,四大唱片公司拥有着海量的音乐版权,而对于互联网音乐产业而言,版权就是资源,就是核心竞争力。
不过,四大唱片公司可不是易于之辈。
SONY BMG,前身为成立于1888年的哥伦比亚唱片,1968年,日本索尼公司入股,改组成CBS/Sony唱片公司。1988年1月,在董事长盛田昭夫的主导下,索尼陆续并购了CBS的电影与音乐部门,使CBS/Sony百分之百成为索尼旗下音乐部门,并更名为Sony Music。
2004年11月,由时任美国新力董事长霍华德.斯金格主导,新力音乐与全球媒体巨子博德曼旗下音乐部门BMG Music,以各持股50%的方式合并成为:索尼BMG音乐娱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