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那主角云小秋也只不过是“镇威镖局”的一个小厮,看书里的描写,还是谁都可以欺负他一番的那种特没有地位和本事的小厮,自己去看他,估计也就能确定一下剧情的展开情况,想借他搞到自己在这个世界的第一桶金,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了。
李慕云一边走一边想,右手无意识地拽着长袍的袖口,看到身上这件蓝色长袍样子的混沌神甲,不由得有些后悔起来:自己当初怎么不好好考虑考虑再做选择呢?
早知道混沌神甲这副样子,还不如选混沌神剑呢,虽然那样一来自己搞不好就很容易丢掉性命,但只要去小村小城做个蒙面强盗,夜入民宅,偷些为富不仁的家伙,有混沌神剑在手,也不怕被抓起来。
唉,真是失策啊!
眼下想来,要完成那一百万两黄金的任务,还得是拜入个江湖门派,学得一些轻功提纵术,防御方面有混沌神剑,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只要自己再学会轻功,那去皇宫搬运黄金的计划也就可以进行了!
唔……轻功身法,对了,记得这世界的主角云小秋有个朋友,是什么“盖世神偷”,叫做白如雪的,那人既然能在江湖上闯下如此名头,轻身功夫肯定不弱。
是了,好像这云小秋后来中了风雨楼二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