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相提并论。
不过字写得有些潦草,淑沅想写的人应该是很着急的匆匆写成:应该是怕被人发现才会如此着急吧?
真要是很着紧让淑沅第一眼看到的话,就不会选这样“精致”的法子:昨天府中的人就知道今天金家的主子们不在府中,而淑沅会回来也只是临时起意,不然的话她理应在傍晚才会和老太太等人一直回府。
真得着急让她看到的话,那把纸放进她的房里倒不如放进马车里更快些:此人能把方胜放在她的妆台上,当然也能打听到她今天会乘坐的马车是哪一辆。
写字的人并不急在一时让她知道纸上的事情,却又写字写得如此匆忙,只能是在一个随时会有人进去的房里写的。还有用的纸与笔都是极为粗鄙的,应该不会是金家的某位主子所为。
淑沅一时只能想到这些,便仔细去看纸上写了些什么:“汝当应允吕氏入门,兼祧是应有之义;如果你不答应的话,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你为什么而晕倒。吾不说你也应该知道,金家人是不会告知你的,绝对不会。”
“吾知道一切,只要汝答应吕氏入门,吾便会写出一切来告诉汝。防汝不相信,先告诉汝一点让汝震惊之事,瑞人和芳菲两个孩子并非是丫头所出。”
淑沅把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