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球之间了,谁能先进球,谁就可以拿下这场比赛的胜利,彻底打掉对方的斗志
※※※
第八十七分钟,乔·哈特刚刚很狼狈的将阿德巴约的一脚射门扑了下来,他并没有在地上趴着拖延比赛时间,而是手脚并用地从地上爬起来,一直冲到禁区边缘,然后将足球直接用手臂掷向前场。
之所以没有直接用大脚把足球踢向前场,是因为用手始终还是要比用脚准确性更高。
要想保证这次进攻打成,不至于刚刚打过半场的就被阿森纳给断下来。
所以虽然他很着急,可他还是保持了冷静。
这一很难能可贵。要知道很多门将在这种时候,往往就是一个简单粗暴的大脚,把足球踢向前场,似乎让足球越接近对方的球门,就越容易进球。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么想是正确的。
但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质量。
足球越靠近球门,对球门的威胁就越大,可这得是有质量的靠近。
如果仅仅是距离上的靠近,那毫无意义,因为当对方门将手里拿着足球的时候,他距离球门一定是最近的,那这能威胁到对方的球门吗?
显然不能。
所以大脚往前开球,固然可以⊥足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