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欢笑着抬眼,视线停在自家编辑脸上,游移的目光登时刹在他眼梢对下的一小片皮肤上。
肖斯然皮肤很白,长年在室内捂出来的白,搭配银边金属眼镜,整个人彷佛冰山修炼成人,还炼得不太熟练,鲜少做表情。在这冰清玉洁,银妆裹素的高岭上,稍有一点颜色都很显眼。而这时,他眼下的白皙皮肤闪出淡淡水红,很淡,但对比得很显眼,赧色浓得可以掐出水。
察觉到她的视线,他薄唇轻抿,意识到自己的异样,他抬手借着推眼镜的空档,遮挡脸上的赧涩,另一只手在无意识的收紧。
片刻,他清冷的嗓音承认:我写的。
原来是你!
没想到人模人样的,背后这么爱吹。
还比心!
你以前每一本的书卷语,都是我写的。
反正都承认一样了,剩下的也没所谓了,还有下一个问题:你的书我都有看,如果这算是粉丝的话那我就是你的粉丝吧,
他敛眸,保持一下自己的矜持形象:虽然我更希望,单纯定性为读者,作者跟读者的关系不应该被归类为粉丝。
编辑要审稿,看过我每一本也很正常啊,你不算我的粉丝,放心啦。夕欢定定神,体贴地给他搬好下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