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 学会写魅力反派的作者是越来越多了,夕欢也是其中之一。
主要是, 把反派写得很有魅力,就能打着HE的旗号给读者BE的感觉。
同时,又不会因为太特么后妈而流失订阅。
爽。
读者都知道反派早晚要死, 邪不胜正。
但还是忍不住的喜欢他, 想看他和女主角互动。
所以夕欢惯性之下做的人设, 反派的闪光点也很多,乍一看去,甚至有点男主相。她作壁上观, 在电脑前码字的时候自然能分得清正邪主次, 但若是她进入书中世界, 而不巧光脑又随机将她大量剧情记忆删去, 岂不是要重演第一部的惨剧
别说是反派了,男配角都很带感,简直放眼过去,让人扼腕饮恨好男人太多,时间太少,管得太严。
而且,这回末世文,就算有痛觉豁免
夕欢咬着笔头沉思。
片刻,她一拍大腿上的胖头猫:不管了,要作死,就往死里作!
白宝被拍得嗷一声:嗷呜为什么拍我
因为拍我自己会痛啊。
白宝好气哦。
用布丁和冰镇可乐安抚好炸毛的胖头猫后,夕欢躺在床上,掖掖被角,为进入书中世界的这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