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哥直接宣布了我的抗议无效,更是无视我的强烈谴责,终究还是买了一辆粉色的电动车,而且还是那种既可以用脚蹬,又可以用电跑的两用车。
看样子他已经想好了,这一路上要是没电了,他就用脚蹬。
我不得不佩服他的缜密心思,但我对他的这一选择却不敢苟同。
我只想问一句,为毛要买粉色的?难不成他的内心深处住着一位可爱的小公举吗?
就这样,我无奈的跟他一起踏上了返回s市的旅程。
坐在电动车的后座上,我的耳边满是“呼呼”的风声。虽然带上一顶雷锋帽,但这丝毫没有影响我的听力。
狐狸耳朵的确比人耳朵灵敏,很多细小的声音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正月里来是新年儿呀,大年初一头一天儿呀,家家团圆会呀啊,少的给老的拜年呀啊……”
听着念哥这醉人的歌声,我心中感慨万分。我突然发现,我跟他之间是有代沟的,他的品味应该跟他姥爷差不多,动不动就唱两句怀旧曲目,最重要的是,我竟然都学会了。
他每次唱歌,我都知道他心情特好。可我就不明白了,骑着一辆粉色电动车,到底有什么好兴奋的呢?
伴随着他嘹亮的歌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