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回报,往后,无论我们为对方做了什么,都不要言谢,因为我们拉过勾。”
说罢,举着小手,等待元恒来拉勾定契。
元恒望着锦绣认真的表情,真觉得她幼稚得可爱,却又严肃得可亲。怎么办,他看锦绣,缺点也能看成优点。
他勾住锦绣的小手指,暗想,这是锦绣在等我吗,哈,我舍不得让她久等啊。
元恒的手指修长白晰,骨节分明,真是一双漂亮的男人的手,有风骨,却又保养得宜。
锦绣记得他的手,一直记得。以前这双手堪称完美,如今经过军营的历练,已多了些许沧桑,反而让他越发具有男性的魅力。
锦绣念念有词,无非是孩子气的誓言。可在元恒听来,那不叫孩子气,那叫天真可爱。
拉完勾,两人又将拇指狠狠地对按了一下,算是盖了章。
不知怎的,元恒突然就想起了“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牵着锦绣的手,与她重重地定下了契约,隐隐的,想到了一辈子。
元恒脸红了。
他有过女人,也会有偶尔的欣赏。却都是浅浅的,像每一个开衙建府的王爷都会娶王妃、纳侍妾一样,是水到渠成的事。加之他对女人的偏见,并没有真正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