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遍。
顾莫杰就以杰夫辛顿那笔钱举了个例子。
假设谷歌公司经营顺利,某阶段取得了1500万纯利润。在美国,纯利润是要缴纳高额的企业所得税的,联邦政府加上加州政府两级,也许会收谷歌500万所得税,然后给企业留下1000万税后净利润。
这时候,谷歌如果把这1500万中600万,转为企业内部研发商用科技的科研经费比如研发新一代的搜索引擎,那么税前纯利润就下降到了900万,联邦和州会在这900万里收走300万,然后谷歌剩下600万税后净利润。
这里可以看出,商用科技的研究经费,只能作为成本折减,但是没有资格作为退税杠杆。
如果投入到非商业用途的基础科技,或者慈善捐赠领域,情况就不同了。在加州,这种捐赠,是可以得到0。4倍率的退税杠杆的。你捐了600万之后,可以让你企业另外900万纯利享受杠杆退税。
第一种方案,政府拿走了500万,企业剩下了1000万。
第二种方案,政府拿走了300万,企业剩下了600万,企业的内部关系户拿到了600万当然得用于科研。
第三种方案,政府一分钱都没拿走,企业剩下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