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的,做了三年法制记者,懂行不少。
据她所知,诉讼中的保全措施,最常见的就是证据保全,对某些容易随时间损毁灭失的证据,双方有权要求先认定、公证、留档。免得审了一半证据的原物损毁了,找都没处找。
第二类保全,则是利益和标的的保全。比如某个案子涉及到的标的财产容易被转移、变卖,或者是生鲜物放久了会变质,都可以让法院在确权之前先保全掉。
费莉萝提到的,显然是第二类保全,是制止侵害在诉讼期间继续扩大的。
只是,互联网公司之间的保全,是如何做的呢难道只是让侵权一方的网站,把盗版资源都下架掉么不会这么简单吧,这种下架,应该不用申请,对方就已经开始做了。只不过一边下架,一边会有“不知情的第三方网友另行上传”新的盗版内容,维持住网站人气罢了。
杨芳芳很好奇,费律师到底用了什么新颖的保全手段:“能具体说说你们的措施么”
“我们的措施就是,一旦我们发现在搜虎视频与其他视频网站上,发现原画画质的初音歌姬mmd视频,那么我们将暂停对这些视频原作者的初音歌姬mod分成计划应得分成的付款,以减少我们的损失。”
杨芳芳没能一下子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