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套路简单说起来是这样的,比如白莹借十万块,年利息三万元,这个处于法律规定之内。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最高利率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六,亦即百分之三十六之内的利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最早,白莹是从一家小额借款公司借的钱,还真不是洪老大。
双方订立了合同的时候,高利贷合同留了一个后门,那就是如果白莹不能按期偿还,那么就需要额外缴付五万元违约金。
结果,一年之后白莹果然不能偿还,这笔十万元的借款就变成了十八万元。
这个时候,原来的小额贷款公司见白莹不能偿还,就假好心的说帮你想一下办法,然后把白莹带去另外一家公司。
在这家公司,白莹重新打了一个欠条,借款十八万元用来偿还上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欠款,而新的借款合同跟上一张如出一辙 。
贷款到期后,白莹仍然不能偿还,又被转手到下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最后转来转去落到了洪老大的手里。
事情还不止如此,第一张欠条上写明本金十万元,实际上高利贷通常会给打一个折扣,白莹真正能到手的只有八万元。
于是,用了没多久,原本八万元的借款成了天文数字,而且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