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容忍自己花钱雇来伺候的人给自己脸色看?
“对于这种事情,顾先生做的对,绝对不能姑息。”这个时候,有人马后炮的说,其他人嗯嗯嗯的一阵附和声。
但是家规是不是太严了一些,毕竟是法治社会,要是看着不顺眼,辞退就是了!
他们哪里知道,顾家这样的大家族,管你国家如何交替,社会如何进步,几百年的家规就一直就没变过。甚至顾家雇佣的来的人,在进顾家之前,签的都是生死状,因为顾家雇人的工资特别高,很多人都是从小就被贫穷的父母卖进来,父母等孩子签下生死状,拿着一大笔钱走了,孩子在这里经过调丨教,确定能上岗之后,每个月的工资,哪怕一个端茶递水的佣人,也能达到五六千,比外面的白领拿的工资都高。所以,拿着高工资,也别说人家的家规如何如何不近人情,不能接受的话,当初就别签生死状进来。
奴大欺主,那放在古代,绝对其罪当诛;放在顾家,不死也得去掉半条命。
你要说法?谁会跟你**?顾少成会吗?no!
女佣吓得爬都爬不起来,顾家的家规,倒背如流,其中第三百四十五条:奴大欺主者,一百鞭!
一百鞭后,能活,是你的本事,打死了,那是你命太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