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多,四百万!
2楼兔2兔:林奈这么红了,四百万应该还有吧,不然怎么这么有底气要解约啊?
3楼 阿阮:楼上说得简单,林奈成名也是这两年的事,电影才拍几部?
4楼 aaa:只有我一个人觉得星霓的合约很不合理的样子吗?
5楼南方酱:楼上+1
6楼 Rech:……人民币?
***
林奈今天早晨接到了律师的电话,对方称自己是星霓经纪公司委托的律师,林奈主动提出解约,需要按照当初签的合同赔偿违约金407万,否则星霓将起诉林奈。
林奈:我没起诉你,你竟然还好意思起诉我?
她生气地将电话挂了,然后开始翻箱倒柜地找银=行卡之类的。
还好自己有收拾东西的习惯,这个好习惯一直延续到了七年以后,她的银=行卡整整齐齐地放在梳妆台的抽屉里。
还有和星霓经纪公司的合同也放在了一起。
林奈翻出这张合同看了看。
不得不说星霓经纪公司的条件的确有点苛刻,当初林奈和他们签约的是五年,五年早就过去了,又续约了五年,即便如此,如果是主动解约,林奈还是将赔偿签约金的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