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还有银色的银杏叶,天花板上还吊着水晶灯,显得室内明亮极了。
岑如昔喜欢金色,她觉得这个装修很不错,华贵又不显得庸俗。
……除了自己脚上那一双劣质兔绒的拖鞋。
这拖鞋和这里格格不入,让岑如昔产生了一种微妙的感觉。
那感觉说不上来,但是和现在的林奈给她的感觉差不多。
林奈很快就端了碗出来,手上还拿着一双筷子。
她不知道岑如昔会不会用筷子,毕竟岑如昔是个连普通话都说得不太好的混血。
但是面条不就是用筷子吃吗?
她把面条放在岑如昔的面前,把筷子架在了碗上。
“呃,你会用筷子吗?”林奈小声问道。
岑如昔闻言,有些奇怪地看着她。
“当然。”她说道。
然后她拿起筷子,动作缓慢地开始吃面。
她吃东西和她脱鞋子一样,动作很小,缓慢,看得出教养良好。
林奈一旁看着,自己都不好意思大口吃饭了,更别提她最大的爱好——一边吃饭一边玩手机。
“谢谢。”岑如昔慢条斯理地用纸巾擦了擦嘴唇,将筷子放在一旁。
林奈早就吃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