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公司的女强人。
柳燕对他那样飘忽不定的表情非但没有什么太强的好感,而是觉得有些令人不适。
就好像所有的一切都能够通过笑来掩盖似得,只是,除了自己还有其他几位商业的大亨明白了这点,不少小公司的老板,似乎都对他的笑容很有兴趣,同时也对他这个人抱有好感。
在签下与他的合作条约时,也漏掉了很多本不应遗忘的霸王条款。
当然,原因柳燕是明白的,首先他们是小公司,没有能力也没有魄力去与司马子谦手下的企业对抗。更别提虽然他提供的合同里有不少的漏洞,却总归算得上比较值得签署的那一类。
当然是对于小公司而言,像他们这些体量相当的集团,自然看不上那种相当于从自己口袋里抢钱的霸王条款。
但又不能明说出来,提醒那些可能压根没有看懂的小老板和个体户们。毕竟,商场如战场,帮助他们并不能给自己提供什么好处,柳燕做的最多的,也就是将看起来合适的,从司马子谦那挖走。
这也是正常的竞争方法,虽然司马子谦感到不满,却因为双方的行为都没有触及到核心利益圈中的潜规则而作罢。
他并不能对柳燕的公司做什么出格的事情,因为那是自毁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