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花了一笔大银子,买通了舞火龙的其中一个人,让他承认在新房那边纵火,其目的是为了转移火龙出意外的焦点,造成有人故意纵火的假象,这样便可以保护他们火龙队的声誉,免得传出去,以后高门大户不会再请他们。
衙门初步断定,侧屋起火是意外,而新房那边是故意纵火。
当然,只是初步断定,还要继续调查,因为,疑点太多了。
晋国公也耐不住李氏和西门晓月的哭泣,只好入宫去找皇后,皇后亲自找了尚书令崔大人谈话。
皇后倒是没说要崔大人徇私,只是说衙门如今既然初定侧屋起火是意外,那么,惩处了那故意在新房纵火的人平息事情便算了。
崔大人见此事只是牵连了相府和国公府,并未造成其他人的伤害,且又知道这是相府的内斗,便决定结案,因为他不想浪费人力在这种府宅内的阴谋算计里。
西门晓月因为雇人不慎,且没有加强防护,造成相府起火,伤了人命,要负担连带的责任,被判处三月的监禁。
其实所谓的连带责任,只是衙门懒得去想其他借口罢,反正大家都知道,西门晓月对起火这件事情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既然有人做替死鬼,又有皇后娘娘出面,衙门便随便判三月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