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角落里面,面对着墙,自己将东西都抠挖出来。指端沾满了血和黏夜,他盯着卷曲起来的手指,平静无波的眸色忽的尖锐狠厉起来。
转瞬归于平静,被狗咬了而已,他不会咬回去,只会找机会,拧断狗的脖子。
扯开科伦的外套,姚锦找了几件相对合身的,往自己身上套。
之后也从杂物里发现一张皮质的凳子,表面有点破烂,但勉qiáng可以坐。
姚锦将凳子挪到靠墙,坐了上去。
他缓缓闭上眼睛,在无边的死寂中,安眠过去。
城市的其他地方,有三个人在寻找着姚锦的踪迹。
分别是西蒙、沃森,还有丹尼尔。
沃森有了点线索,来自底下人的报告,说是丹尼尔住宅那里,在他离开回去本家时,一夜之间,所有的高阶血族都被前去偷袭的láng人给斩杀殆尽了。
他们从丹尼尔的房子里带走了一个人,是个长相漂亮的血族青年。
沃森一瞬间,就联想到了姚锦。远在本家的丹尼尔应该收到了消息,但他赶回来要一天左右的路程,沃森在得知线索的当天,就发动比利家的血族,全程搜索láng族科伦的行踪。
至于西蒙,他是第二天收到警局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