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正好,尝尝她的手艺,虽然总是笨手笨脚的,但这些年也总算是练出来了。
嗯。青年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因为方书唯向来就不是什么爱说话的人,所以许彬也没因这态度而生气,或者说正好相反,他现在心中充满了一种qiáng烈的愉悦感。方书唯和他在大学期间住同一个宿舍,不过却算不上哥们。他知道,这家伙虽然不显山露水,家里却实在很殷实。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他对于这种衔着金汤匙长大的人一直有一种有种淡淡的嫉妒感,包括白雪雯在内。但现在不同了,白雪雯这朵高岭之花已经成功地被他踩到尘土中,而方书唯喜欢过白雪雯。
虽然没有明确地表现出来,但许彬不是傻子,他在当年就发觉了,只是他也不傻,从未想过点破。
时隔多年相见,方书唯看到他这个当年的穷小子已经事业而成,而曾经喜欢过的女孩居然跟最普通的女人一样素面朝天,穿着最普通的衣服,用已经变得极其粗糙的手为其他男人亲自下厨作羹汤,到底是怎样的感觉呢?大概很不好受吧。
方书唯不好受,许彬就好受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终于成功地把对方踩在了脚下。
现在,他才是胜利者。
所以才在再遇不久后,就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