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不良信用以及宣传推广和邮寄费用。
单一一部电影,如果是《死侍》这样的大卖影片,制片厂能够从单一一家租赁商那里赚到500800万美元,这还只是租赁部分,销售部分的比例要比这个更多,也就是说一部票房大爆的影片,好莱坞从DVD租赁里可以获取数千万美元的收入,而这笔收入几乎都是净利润。
与此同时,二十世纪福克斯也谈妥了《死侍》的首轮电视播放权交易,以2500万美元的高价,卖出了影片为期五年的首轮电视播放权。
所有这些收入,都与墨菲紧密相关,他这个导演的合同上,都规定了可以从中分红。
在谈妥电视版权费用后,二十世纪福克斯先支付了墨菲三百万美元的导演基础片酬中的最后一百万美元。
然后,墨菲的律师罗伯特和会计师大卫,开始催促二十世纪福克斯按时履行双方合同中的分成条款。
墨菲的导演合同里,有一份阶梯分成式的激励条款。
协议以影片6000万美元的制作成本作为基本点,如果《死侍》未来北美票房能达到6000万美元的成本线,他这个导演能获得北美票房的百分之一作为奖励,北美票房一旦上升到一亿美元,这一比例将增加到百分之一点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