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是好看的便签,上面有着娟秀的小字,陆以名心中一惊,刚要伸手去拿,沈若初已经快了陆以名一步,拿起桌子上的便签。
她知道,这应该就是陆以名不想借给她书的原因。
沈若初看着手里的便签,便签上是娟秀的小字,一看就知道是出自一个女人之手,钢笔字能写的这么漂亮,又不拖泥带水的,这姑娘的气质应该不俗的。
“吾爱有三,日月与卿,日为朝,月为暮,卿为朝朝暮暮。”沈若初看着上面的便签,忍不住跟着念了起来。
这段情话是写的真漂亮,让人心里暖成一片,又微微触动,上面的落笔是安白。
沈若初不用就知道,应该是这个叫安白的姑娘写陆以名的情话,而这几本书,应该就是安白送给陆以名的,所以陆以名才会这么珍藏着。
沈若初没想到陆以名的这样的性子,居然能有这么浪漫的爱情,她倒是很好奇,能让陆以名看上眼的女孩儿,是什么样的女人,心中是真的好奇。
这边陆以名的脸色已经白的像纸一样,上前拿过沈若初手里的便签,心底儿的某处,像是被人用刀子剜的一样疼。
他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了,他早就释然了,可是没想到方才沈若初在一旁无心的念着便签上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