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正为进一步发展寻求合伙人。
看到这份资料的叶景诚不禁陷入沉思,其实他在之前就有想过找对方合作,但由于对方目前的声名不够显赫,加上对方目前的影响力十分有限,所以他才选择巴菲特作为合作伙伴。
相比巴菲特而言,索罗斯更适合作为他的合作伙伴。
严格来说,巴菲特只是一位投资者,他不是觉得伦敦股市有机可乘,所以选择跟叶景诚合作。而是因为叶景诚能够拿出一份完整的计划,以及做好一些前期的准备才选择加入。
一定程度上他做足了保险,即使到最后以失败告终,他也不是最大损失的一方,最多只是伤筋动骨一百天,不像承担了最大风险的叶景诚,分分钟连骨头都没办法剩下。
而索罗斯,则是一名真正意义的投机者。只要是让他觉得这件事有机可乘,即使叶景诚拿不出一个完整的计划,他都会主动去试探并找到最佳的时机下手。
可惜的是,索罗斯有没有足够的能力暂且不提,至少他的影响力远远达不到预期所需。
索罗斯的年龄跟巴菲特相当,不过说到两人的发家史,后者至少比前者迟了十年。巴菲特在1968年,掌管的资金就有1亿零400万美元,其中属于巴菲特的有2500万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