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说:“我老板觉得连宵的脸挺对胃口的,虽然不是特别帅气,但感觉是个听话的孩子,老板喜欢听话的孩子。你们放心,三天就够了,我的老板不喜欢对着同一张面孔太久,而且很阔绰。”
柳琪:“不签了。”
连宵迅速放下笔,跟着柳琪往外走。
那个人显然是觉得他们不知好歹,不满地嘟哝:“什么啊,愿意给这个机会已经是我们老板天大的恩赐,一个演技那么差的十八线,这个程度已经够给面子了,又不是简成渊那种大咖,人气不行,脾气倒挺大。”
然后是痛苦的第四趟。
痛苦是因为对方太太太龟毛了,合同里每一句话都要搬出来使劲琢磨、讨论。对方似乎是新上任负责这件事的,过度谨慎,他们在房间里谈了整整四个小时,才让双方都勉强满意。
“合作愉快。”对方伸出手。
“合作愉快。”柳琪和对方握手,然后是连宵。
他们走出酒店时,夜幕已经完全降临,在城市霓虹灯的争辉下,夜空显得灰蒙蒙。
站在城市街头,柳琪对连宵说:“今天收获不错,一天就搞定了一个通告,质量也还可以。记得这月底那几天是通告制作时间,其他时候你要自己好好训练,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