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的小轴了。
迷笛一年比一年人多。现在主舞台上演的是个郑旭从中学就认识的老牌乐队。他听了一耳朵,往日重现。还是那风格,燥,吵,愤怒。但郑旭没兴趣了。他自己的愤怒在积沙成塔,又有持续的风把塔吹散,循环往复,什么都没留下。
郑旭晃荡了一圈,在食品区买了支棒棒糖,并不愿意吃,张望片刻,再买了杯啤酒。啤酒涨价了。郑旭把棒棒糖放在啤酒杯里,啜了一口跟糖串味儿的啤酒,觉得还蛮有意思的,忽然就想给许千山打个电话。
他跟许千山好久没联系了。许千山从阿杉离京之后就有点儿躲他。郑旭一开始没当回事,以为许千山忙。可许千山这会儿期中都考完快俩星期了,郑旭便渐渐咂摸明白了。他不知道自己哪里惹到许千山,又烦躁得很,没工夫理会许千山的情绪。直到此时此刻,孤单地在音乐节里吃一杯放着棒棒糖的啤酒,他忽然想起许千山。
郑旭知道他爱许千山,也知道许千山爱他。但他们俩之间跟最开始认识的时候不太一样了。郑旭拿《棒喝》向许千山求婚,多浪漫一件事啊。可《棒喝》卖不出去,本都没回。这件事儿他瞒着许千山,也不让张未然说。除了这事儿,郑旭的生活重心就没别的了。他不想给许千山看一张苦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