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总裁班的许千山 > 正文 第29页
前,你为什么不唱了。有时候我会想,你笑话我什么呢?你也没能坚持下来。”
    郑旭也跟着笑。他说:“可能我是受不了了吧。我觉得孤独。”
    Soris,单人乐队,没什么不好。吉他贝斯鼓,郑旭都会一点儿,都够用来写作。不够演奏也没关系,请乐手就好。为什么一定要组乐队呢?可能还是因为孤独。创作是痛苦的,这份痛苦没有人分担,就太多了。郑旭不能继续支撑下去。如果他还能继续与他的缪斯在一起,这孤独是可以被缓解的。但缪斯看到了他的本体,郑旭就不能继续在幻境行走了。
    许千山说:“真奇怪,你质疑我没有考虑过我们的未来,却又不希望我看清你。”
    “是吧,”郑旭枕在手臂上,说,“我那时候,还挺虚荣的。受不了别人喜欢,也受不了别人看低。主要受不了被你看低。你是特别的。”
    许千山说:“我该荣幸吗?”
    郑旭说:“是你倒霉。”
    他越想越觉得许千山倒霉。怎么就喜欢上他这么个烂人。浓情蜜意地恋爱了一整年,为烂人掏心掏肺写了个特稿,最后居然因为烂人太烂,虚荣心过不去而被甩。耿耿于怀十年后,又被烂人一个电话半夜叫醒,聊天聊通宵。郑旭叹息道:“许千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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